新京报讯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处理局最新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见解,赤峰欣东医药有限连累公司(以下简称欣东医药)因销售劣药野菊花、假药前胡和地骨皮案,被罚没30余万元,关系连累东说念主闫四军、闫卫东被终生谢绝从事药品坐褥筹办举止。
凭证行政处罚信息,欣东医药销售野菊花(批号为180401)手脚违抗了《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药品处理法》(2019版)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一项之抓法;销售前胡(批号为180402)、地骨皮(批号为200101)手脚违抗了《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药品处理法》(2019版)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和第二项之抓法。依据《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药品处理法》(2019版)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药品处理法》(2019版)第一百一十六条,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决定充公其前胡(批号为180402)1kg、地骨皮(批号为200101)9kg、野菊花(批号为180401)19kg;充公罪人所得929元;罚金30万元,51配资罚没款悉数300929元。此外,在上述罪人手脚发生工夫,闫四军任欣东医药法定代表东说念主,闫卫东任企业认真东说念主并兼任采购部部长,违抗了《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药品处理法》(2019版)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和第二项之抓法,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决定对闫四军、闫卫东选拔终生谢绝从事药品坐褥筹办举止的行政处罚。